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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同意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260.5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受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83,751.85万元(截至2017年10月15日),其中:徐州卧牛山年产2,04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项目累计投入3,413.93万元;唐山年产10万吨聚氨酯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6,322.74万元;芜湖新型建筑防水、防腐和保温材料生产研发项目(一期)累计投入27,945.84万元;杭州东方雨虹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累计投入10,491.60万元;莱西年产24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4万吨防水涂料、20万吨砂浆及1000万平方米TPO项目累计投入20,966.40万元;滁州年产10万吨非织造布项目(一期)累计投入14,611.34万元。上述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110ZA4997号《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本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2016年11月18日,经本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2018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注1:唐山年产4,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4万吨防水涂料项目于 201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 年度共计生产 12 个月,实现经济效益13,091.07 万元,达到本公司对该项目的承诺效益。
注2:咸阳年产2,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4万吨防水涂料项目于 201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 年度共计生产 12 个月,按照集团对外销售价格计算,实现经济效益 7,643.67 万元,达到本公司对该项目的承诺效益。
注3:徐州年产9万吨防水涂料项目于 2014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年度共计生产12个月,按照集团对外销售价格计算,实现经济效益5,960.90 万元,达到本公司对该项目的承诺效益。
注4:德州市临邑年产1万吨非织造布项目于 201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年度共计生产12个月,实现经济效益2,016.97万元,达到本公司对该项目的承诺效益。
注5: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聚酯纺粘针刺油毡基布建设项目于 2017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 年度共计生产12个月,实现经济效益 4,840.73 万元,达到本公司对该项目的承诺效益。
注6:徐州卧牛山年产204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项目于 2018年 8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 年度共计生产 3个月,实现经济效益 2,690.34 万元,达到本公司对该项目的承诺效益。
注7:唐山年产10万吨聚氨酯防水涂料项目于 2017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年实现经济效益4,417.46万元,达到本公司对该项目的承诺效益。
注8:芜湖新型建筑防水、防腐和保温材料生产研发项目(一期)于 2018年 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 年度共计生产9个月,实现经济效益5,696.83万元,达到本公司对该项目的承诺效益。
注9:杭州东方雨虹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于 2018年 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 年度共计生产4个月,实现经济效益2,578.99万元,达到本公司对该项目的承诺效益。
注10:莱西年产24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4万吨防水涂料、20万吨砂浆及1000万平方米TPO项目于 2018年 5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 年度共计生产6个月,实现经济效益2,591.14万元,达到本公司对该项目的承诺效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各公司根据2019年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共计不超过人民币97.10亿元,公司拟为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97.10亿元的担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97.10亿元的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成立、新收购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授权期内发生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此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信额度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合同为准,由公司及下属各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一)公司名称: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工程公司”);
主营业务:专业承包;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其制品)、装饰材料、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公司名称: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技术公司”);
主营业务:从事“防水、防腐、保温材料”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防水材料(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制造销售(除危险品),防水防腐材料,保温材料销售,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三)公司名称: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工程公司”);
主营业务:建筑防水工程,销售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及售后服务。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上海工程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技术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上海技术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工程公司资产总额800,812,265.97元,负债总额585,310,422.29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15,501,843.68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86,977,263.19元,利润总额65,482,233.72元,净利润58,263,794.25元。上海工程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A。
(四)公司名称:岳阳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公司”);
主营业务: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外加剂、建筑涂料、预拌砂浆、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专业承包及其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主营业务:防水建筑材料、合成材料的制造;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屋建筑业;建筑装饰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销售建筑材料;各类防水材料、建筑及工业涂料、砂浆材料、装饰材料及其它相关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业承包;生产制造建筑材料、防水材料、建筑及工业涂料、砂浆材料、装饰材料(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
(七)公司名称:四川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工程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金履二路167号富顿中心、1栋11层1101/1102/1103号;
主营业务:可承担各类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水工程施工;研究、销售: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外加剂、建材制品;房屋修缮;建筑装饰装修。
四川工程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四川工程公司资产总额210,562,913.62元,负债总额143,516,468.7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67,046,444.90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33,288,617.46元,利润总额21,165,384.81元,净利润15,764,464.59元。四川工程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八)公司名称:四川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东方雨虹”);
主营业务: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其他相关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承接防水施工、防腐保温施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四川东方雨虹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四川东方雨虹资产总额37,852,588.26元,负债总额39,366,106.5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513,518.26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1,513,518.26元,净利润-1,513,518.26元。四川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为。
(九)公司名称: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工程公司”);
主营业务:建筑结构防水补漏;建材、装饰材料批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建筑用沥青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沥青及其制品销售;销售普通砂浆;销售湿拌砂浆;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十)公司名称:深圳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工程公司”);
主营业务:防水补漏工程、建筑工程的施工(持有效资质证经营);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的研究、开发、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及出口。
深圳工程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深圳工程公司资产总额191,151,109.62元,负债总额160,345,062.59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30,806,047.03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07,741,863.83元,利润总额3,099,285.18元,净利润3,099,285.18元。深圳工程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十一)公司名称:锦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州公司”);
主营业务:各类防水涂料、防水卷材及其他相关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十二)公司名称: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卧牛山”);
主营业务:制造建筑防水卷材;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绝热材料、建筑涂料、砂浆材料、密封粘结材料、橡胶制品、密封制品、建筑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防水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十三)公司名称:江苏卧牛山保温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卧牛山”);
主营业务:保温材料、砂浆材料、防水材料、防腐材料、涂料、密封粘结材料、橡胶制品、密封制品、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幕墙工程设计、安装、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防腐保温施工、防水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节能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十四)公司名称:惠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公司”);
主营业务:制造加工各类建筑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及其他相关建筑装饰材料的生产;新型装饰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
(十五)公司名称: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公司”);
主营业务: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其他相关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承接防水施工、防腐保温施工;经营本企业生产及配套产品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十六)公司名称:香港东方雨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方雨虹”);
香港东方雨虹注册资本12,00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香港东方雨虹资产总额766,002,634.27元,负债总额132,941,236.5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633,061,397.72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981,016.89元,利润总额-1,147,141.22元,净利润-1,564,177.58元。香港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十七)公司名称:咸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新型材料产业园雨虹大道1号(312国道与107省道交汇处);
主营业务: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其他相关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服务;承接防水施工、防腐保温施工、建筑施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十八)公司名称:芜湖卧牛山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卧牛山”);
主营业务: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其他相关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承接防水施工、防腐保温施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十九)公司名称: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东方雨虹”);
主营业务: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其他相关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承接防水施工、防腐保温施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的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及补偿贸易。
主营业务: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危险品除外);防水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依据城建、环保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仓储物流(危险品除外)(依据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主营业务:非织造布的研发、生产、深加工、销售及服务;非织造布相关原材料、土工布、排水板、土工合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公司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营业务:各类非织造布的研发、生产、深加工、销售、贸易及服务;非织造布相关原材料(乳胶等)、各类土工布、土工格栅、土工膜及排水板等各种土工合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贸易及服务;以上相关产品进出口业务。
天鼎丰非织造布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鼎丰控股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天鼎丰控股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鼎丰非织造布资产总额1,106,829,962.46元,负债总额726,118,758.4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380,711,204.06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58,573,788.13元,利润总额131,393,777.13元,净利润112,728,498.90元。天鼎丰非织造布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三)公司名称:滁州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天鼎丰公司”);
主营业务:非织造布的研发、生产、深加工、销售、贸易及服务;非织造布相关原材料、土工布、排水板、土工合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贸易及服务;以上相关产品进出口业务。
滁州天鼎丰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鼎丰控股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天鼎丰控股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滁州天鼎丰公司资产总额643,288,175.32元,负债总额540,436,230.23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02,851,945.09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72,062,512.67元,利润总额4,987,316.22元,净利润6,654,714.74元。滁州天鼎丰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A-。
(二十四)公司名称:北京虹运基辅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运基辅材”);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29号院一区2号楼12层1202-01;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国内货运代理;包装服务;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塑料制品、金属材料、日用品;经济信息咨询;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7月02日)。
主营业务:建材批发、装饰材料、新型材料、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设计;专业承包(凭行业许可经营);生产制造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新型材料;砂矿的开采、加工及销售;销售非金属矿石;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设计咨询服务;装饰装修施工。
庐山华砂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庐山华砂公司资产总额20,520,232.38元,负债总额14,483,349.4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6,036,882.90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763,117.10元,净利润-763,117.10元。庐山华砂公司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主营业务: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其他相关建筑材料(以上均不含危险品)、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承接防水、防腐保温施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荆门东方雨虹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荆门东方雨虹资产总额75,911,810.66元,负债总额9,928,013.9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65,983,796.72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21,327,544.96元,净利润15,983,796.72元。荆门东方雨虹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主营业务: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成套设备及其他建筑装饰材料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河南东方雨虹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河南东方雨虹资产总额331,447,050.86元,负债总额288,298,083.0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43,148,967.80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80,471,763.57元,利润总额-8,593,242.02元,净利润-6,457,117.76元。河南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主营业务:建筑防水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凭许可证经营);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设备销售;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建筑防水工程技术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天津工程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津工程公司资产总额167,344,489.96元,负债总额126,049,701.4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41,294,788.52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51,347,614.28元,利润总额2,440,742.88元,净利润1,649,925.01元。天津工程公司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主营业务:节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船舶配套产品、机械设备、保温材料、包装材料、建筑材料、橡塑制品的销售,利用聚醚多元醇、聚酯多元醇及添加剂为原料生产组合聚醚,船舶配套产品、电动工具制造。
上海越大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卧牛山之控股子公司上海越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上海越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越大资产总额56,295,576.89元,负债总额23,311,933.8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32,983,643.07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5,699,620.93元,利润总额7,673,241.83元,净利润6,249,542.34元。上海越大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主营业务:泡沫塑料制造;塑料板、管、型材制造;生产砂浆;橡胶制品批发;建筑模板制造;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塑料粒料制造;技术进出口;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塑料制品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
主营业务:水性涂料的研发、生产;装饰材料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公路货物运输;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
(三十二)德爱威云(广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爱威云(广州)”);
主营业务:涂料批发;涂料零售;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涂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德爱威云(广州)注册资本3543.12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东方雨虹之控股子公司DAWASIA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德爱威(中国)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德爱威(中国)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德爱威云(广州)资产总额123,833,935.69元,负债总额121,421,481.13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412,454.56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28,740,779.05元,利润总额10,963,659.72元,净利润10,963,659.72元。德爱威云(广州)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主营业务:幕墙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防水工程设计、施工;保温材料、砂浆材料、防水材料、防腐材料、密封材料、橡胶制品、建筑成套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节能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德爱威工程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东方雨虹之控股子公司DAWASIA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德爱威(中国)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德爱威(中国)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德爱威工程公司资产总额104,340,522.43元,负债总额102,826,143.9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514,378.53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2,381,847.29元,利润总额-3,485,621.47元,净利润-3,485,621.47元。德爱威工程公司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主营业务:溶剂涂料和水性涂料的研发、生产,建材、装饰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室内装饰、设计,自有房屋租赁。
湖南德爱威云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东方雨虹之控股子公司DAWASIA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德爱威(中国)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德爱威(中国)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南德爱威云资产总额119,268,941.80元,负债总额26,799,776.6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92,469,165.12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1,272,446.51元,净利润-15,428,834.88元。湖南德爱威云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公司将为前述各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本次授信额度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成立、新收购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前述各下属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对前述各下属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前述各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均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其发展需要及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认为前述各下属公司具备偿付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97.10亿元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0,7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发行内容如下:
(二)发行规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
(四)发行目的: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七)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银行间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八)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九)主承销商:公司将选择具备主承销资格、熟悉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程序并具备一定承销能力的机构担任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
(十)决议有效期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为保证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三)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四)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事项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在具体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情况。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公司的关联企业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400万元(含税)。2018年1-12月,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高能环境关联交易金额为1,476.98万元(含税)。
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鉴于公司与高能环境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卫国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董事李卫国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11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2019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高能环境销售土工材料、环保材料等产品共计68.98万元(含税),提供防水工程服务共计166.66万元(含税)。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投资及资产管理;销售黄金制品、白银制品、机械设备、汽车、市政顶管成套设备;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
截至2018年9月30日,高能环境总资产为814,570.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4,320.00万元,2018年1-9月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23,541.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36.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卫国先生持有高能环境股份数量为151,168,373股,占其总股本的22.89%,亦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之规定,高能环境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其日常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在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关联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查,确保其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高能环境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长期占用资金并造成坏账的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年度预计向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销售土工材料、环保材料等产品,销售金额不超过1,300万元(含税);预计向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提供防水工程服务,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含税)。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年度预计向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采购成套设备,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含税)。各项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款将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对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年度预计向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采购成套设备等产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含税)。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预计2019年度拟向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土工材料、环保材料等产品不超过1,300万元(含税),拟接受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防水工程等服务,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含税),两项合计不超过1,900万元(含税)。此次预计的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年度与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商业交易行为,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各项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将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发表如下事前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2019年度与关联人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该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经营性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基础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卫国先生应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系完全的市场行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货款不能收回和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我们亦将对该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交易行为。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东方雨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东方雨虹《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授信总额度6亿元。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授权期内发生的、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此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